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办理常见问题本文导读: 在建筑资质申报中我们会遇到各种不同的问题,广东建业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下面常见问题:常见问题解答:常见问题一:哪些申报材料可认定为办公场所证明材料?申报资质要求的租赁合同,可以用以法定代表人名义租赁的办公场所吗?➥ 权威解答:(1)住建部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中对办公场所材料要求为: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如确有困难不能提供产权证材料的,企业同时具备下列办公场所申报材料可认定为办公场所产权证材料:①企业办公场所属租赁的,企业提供房管部门对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材料;②企业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第三点规定,提供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作为场地使用证明。 (2)申报资质要求的租赁合同,必须以本企业的名义,不可以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个人名义租赁。常见问题二:企业人员购买社保有什么要求?➥ 权威解答: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
发布时间:
2017
-
10
-
16
浏览次数:0